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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安健医药有限公司20.18%股权

2014-12-17 16:00: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销售保健食品(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07月14日);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9月01日);销售(不含零售)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0日)。

中华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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