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财政部:2015年起免征小微企业房屋登记等42项收费

2014-12-30 09:23: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财政部网站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PE:

关键词:房屋企业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