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亚空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G314TJ1002918)
2015-01-05 14:07:46 作者: 来源:天津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TJ1002918 挂牌价格 600.1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6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 标的所属行业 仓储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兴京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岛大亚空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青岛市城阳区两江路27号中远空运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柳国旗
成立时间 2000-02-03
注册资本(万元) 5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仓储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803838-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5-07-15) 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按外经贸部批准项目经营);仓储(不含国家违禁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3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87.91万元 16.19万元 8.6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07.17万元 730.15万元 577.02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17.26万元 -19.05万元 -18.5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10.48万元 210.69万元 499.79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22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307.17 1330.28
负债总计(万元) 730.15 730.15
净 资 产(万元) 577.02 600.1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0.1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青岛市[370200]市辖区[37020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岗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徐庆文
注册资本(万元) 8286.765[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物流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350603-3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00.1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有关备查资料。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全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 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80万元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或网络竞价过程不竞价造成网络竞价无效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 18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京华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2080300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敬瑶 联系电话 010-6332930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3328860
交易机构传真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