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29%股权(编号:G315CQ1001565)
2015-01-16 10:49:03 作者: 来源:重庆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15010006 (监测编号:G315CQ1001565 ) 挂牌价格 9885.05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1-1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2-1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 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沙坡岛 标的所属行业 旅游业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代理会员三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 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沙坡岛
法定代表人 邱庆
成立时间 2001-05-25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RMB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121225-7
所属行业 旅游业
经营范围 兴建经营高尔夫球场、网球场;代销经营高尔夫球场设备、用品用具;体育文化用品销售;高尔夫相关知识培训、会议策划;开发酒店、开发经营别墅、游泳池、康疗设施,旅游娱乐设施;餐饮服务;小型商场(食品除外)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0.000000%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000000%
3 海南良大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5.217345万元 -1522.34006万元 -1498.63544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176.270181万元 20753.474491万元 -4577.20431万元
审计机构 海南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9-30 319.571576 万元 -1435.063297 万元 -1433.782468 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677.803876 万元 21688.790654 万元 -6010.986778 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海南盛瑞美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28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4.04万元 93.99万元
固定资产 15409.50万元 15520.96万元
资产总计 15960.51万元 55134.55万元
流动负债 21048.16万元 21048.16万元
负债总计 21048.16万元 21048.16万元
净资产 -5087.65万元 34086.39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885.05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敬请投资者关注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29%股权转让项目“披露函”中相关信息。标的企业2013年度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披露内容如下:“2010年10月琼海因遭受特大洪灾,海南博鳌高尔夫公司2010年10月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被浸泡,腐烂变质。本次审计我们未能对贵公司2010年10月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实”。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885.0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6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
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
5、意向受让方须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标的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
(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如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只能就转让标的整体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部份行使优先购买权;
(3)采用场内网络竞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等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权属于转让方,买受人在此期间享有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过渡期内股权产生的收益(如有)归转让方所有(过渡期:
指《股权转让合同》签署日(包括本日)起至股东名册变更日(不包括本日)止的期间)。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函》、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标的股权。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6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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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海南省[460000]海口市[460100]龙华区[460106]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8号信恒大厦17-18层
法定代表人 姚卫星
注册资本 万元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381969-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唐小冲 联系电话 1869667691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传真 023-63622816
受托机构 经纪会员名称 代理会员三部
经纪会员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18696676912
备注 公告刊登于 2015年01月16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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