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农村企业发行债券可补助75万元
2015-01-27 10:02:33 作者: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创业就业群体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扩大对农村创业就业群体贷款投放规模,引导农村创业群体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提升对农村创业就业群体保险服务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对返乡农民工、贫困农户、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农村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意见》要求,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支农贷款对象,拓宽支农贷款范围。强化监管导向,督促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提高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
《意见》提出,对农村创业就业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合作创业或组织集体就业的,分别给予10万和50万元以内贷款,对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给予400万元以内的贷款,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意见》要求,加大农村创业群体直接融资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利用资本市场创业发展的意识,提升资本运作的能力。
《意见》提出,加强对农村创业企业上市辅导培育工作,支持其改制上市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农村创业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按发行额度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5万元。探索利用农产品(000061,股吧)期货市场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意见》要求,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大棚蔬菜、草莓、果树、生姜、能繁母羊等特色农产品保险。
《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引入“农村创业就业群体信贷”业务,推动保险业金融机构提供“农村创业就业群体信贷保证保险”,分担农村创业就业群体贷款风险,有条件的地区可由财政对农村创业就业群体或金融机构给予适当补助。推广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险种,推动农村借款人意外险发展。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加大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承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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