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股权(编号:2015020600002)
2015-02-09 12:17:39 作者: 来源:重庆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编号 2015020600002
名称 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股权
业务类型 股份
来源 民营资产
挂牌价 193.18 万元
保证金 28 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2-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2-25
首次挂牌到期时间 2015-02-25
延牌周期 0工作日
延牌次数 -
联系人 熊靛楠
联系电话 023-63606252
联系QQ 24910441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发布机构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项目公告 标的信息 图片视频 交易结果 竞价信息 项目公告 分享 0
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股权
一、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企业
名 称
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狮岭村八社
法定代表人
陈龙
成立日期
2001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
贰仟陆佰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0944100-6
经营规模
大□ 中□ 小√
经营范围
水电开发、生产、销售(限重庆市电力网)
所属行业
电力
职工人数
共:25 人(其中:需安置国有身份职工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 否 □
经济类型
民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有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重庆鼎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8.08%
是√ 否 □
2、重庆拓源实业有限公司
12.92%
是√ 否 □
3、重庆渝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8%
是√ 否 □
4、重庆融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
是√ 否 □
5、武隆县博能电力有限公司
5%
是√ 否 □
6、
是 □ 否 □
7、
是 □ 否 □
8、
是 □ 否 □
9、
是 □ 否 □
10、
是 □ 否 □
主要财务
指 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年 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__2013_年
1877.389741
-291.590454
-294.31267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269.086210
4929.497902
1339.588308
以下数据出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财务报表 (年报□ 季报□ 月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93.000191
540.925891
540.965237
6262.410798
4381.857253
1880.553545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中咨运卓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或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14年9月30日
资产评估结果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总资产
6518.483650
7559.998100
总负债
4942.359764
4942.359764
所有者权益
1576.123886
2617.638336
本次转让比例
8%
对应评估值
209.411067
内部决(详见 附件)
内部决策
形式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意见征询函 股东回复函
重要信息披露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情况
否√
其他披露的内容
1、重庆渝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标的企业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的股权,权益分配为7.38%。
2、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值为2014年1月-12月的累计值。
3、请投资者关注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
重庆渝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75号
注册资本
贰仟肆佰万
经济性质
民营
法定代表人
朱勇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0936720-5
持有标的企业
股权比例
8%
本次转让比例
8%
公司主要股东
股东1 重庆嘉汇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100 %
股东2 持股 %
股东3 持股 %
内部决策形式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转让请示及回复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受让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出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交 易
条 件
标的名称
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的股权
挂牌价格
193.1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的结算帐户。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
设 定
1、交易保证金按照 挂牌价193.18万元 的 14 %设定为 28 万元。
2、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3、交纳形式:转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