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存量债务范围
2015-03-17 12:18:11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向地方下达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置换范围是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
中华PE: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向地方下达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置换范围是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分地区的债券额度
如何分配
分地区的债券额度根据审计结果反映的各地2015年到期债务测算,以到期存量债务的一定比例分配。
据审计,截至2013年6月30日在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18578亿元。1万亿元的总债券额度占2015年到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53.8%。分地区的债券额度按照各地2015年到期债务和全国统一比例(53.8%)测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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