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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编号TC15BJ1000114)

2015-03-18 11:11: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项目编号 TC15BJ1000114 
转让方/融资方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所在地区 北京 市辖区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

中华PE:

项目编号 TC15BJ1000114 
转让方/融资方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所在地区 北京 市辖区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别 非金融资产 项目意向 融资  
转让/增资比例 70%   转让/增资金额
(万元) 面议  
投资回报率 项目发布起止日期 2015-03-18 至 2015-04-15 
项目概况  
一、标的企业(融资方)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企业
(融资方)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电力设备制造
设立时间 2004年7月1日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园区)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84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国新
经营规模 大□              中□              小■
企业总人数 共计:1人
在编 1 人,在岗 1 人 
其他 0 人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南京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 2013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144.50 -530.95 -548.94
以下数据出自 2015 年 2月28日的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0 -5.67 -5.67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总资产 768.75 793.92
流动资产 735.80 742.09
现金及银行存款 - -
应收账款 - -
其他应收款 -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32.01 51.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0.94 -
无形资产 - -
总负债 -199.98 -199.98
流动负债 -199.98 -199.98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
其他应付款 - -
长期负债 - -
所有者权益 968.73 993.90
主要固定资产  
主要无形资产  
内部决策 内部决策
形    式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D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D.其他_股东决定 
 
增资扩股行为批准情况 所属主管集团
或其他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
名    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性    质 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企业■       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其他国资监管责任主体_____
文    号 中国华电函〔2014〕455号
其他需要披露 的内容  
    智慧城市是在交通、能源、服务、环境等方面应用智能化技术,实现城市运行全过程监控和各环节智能运行。在我国,一些地区开始探索智慧城市的建设,建设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趋势,成为信息领域的战略制高点。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南京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日,注册资本840万元人民币。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性进入智慧城市业务领域,共同开拓智慧城市业务。
    其它披露事项参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条件 二、融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融资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融资金额及比例 投资方认购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96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2800万元的70%,单一投资方增资比例大于等于增资额的25%。本次增资扩股挂牌价为每1元注册资本,投资方须支付价格不低于1.1832元。
价款支付方式  ■A、一次性付款    ■ B、分期付款 
与融资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点前交纳17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融资价格投资。
3.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前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详细介绍所处行业、规模、资质、资金、过往经营业绩、市场支持能力等,阐明对今后的公司发展如何规划。意向投资方需在商业计划书中阐述在智慧城市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工程总承包能力,具有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提供市场实际销售业绩支持的能力,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与目标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能促进标的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等相关内容。
4. 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增资扩股后的公司使用“国电南自”或“南自”品牌,需按系统总包业务合同金额0.5%、产品业务合同金额2%的比例向南京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缴纳品牌管理费。
5. 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标的公司应优先使用国电南自产品。
6. 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南京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委派财务副总。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资金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
设定 1、交纳金额:170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以前。
3、交纳方式: □A.现金 ■B.电汇 ■C.转账 D.其他         
4、保证事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将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投资方提交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融资方书面通知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付清全部增资款或首期增资款(分期付款情形)及服务费的;(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资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5、处置方法: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并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付清全部增资款或首期增资款(分期付款情形)及服务费后, 投资方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北交所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投资方应在投资方被确定之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B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附件  
项目联系人 索女士、毛女士   联系电话 010-83568572、83568573  
电子邮件 hzheng@cbex.com.cn  
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10-66295731   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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