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小企业所得税减半
2015-03-19 09:55:06 作者: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PE: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