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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诚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G315CQ1001597)

2015-06-02 15:03:39 作者: 来源:重庆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项目编号 15010060 (监测编号:G315CQ1001597 )  挂牌价格 1620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6-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6-29  

中华PE:

项目编号 15010060 (监测编号:G315CQ1001597 )  挂牌价格 1620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6-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6-2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200号(恒顺花园)2号楼2单元20302号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代理会员三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安诚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200号(恒顺花园)2号楼2单元20302号 
法定代表人  仇仲学 
成立时间  2003-08-26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021801-7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经营范围  科技项目开发、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五金工具、铝塑门窗、中空玻璃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人数  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 100.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万元 0.00万元 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2.820966万元 142.416276万元 270.40469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4-30  0.00 万元  0.00 万元  0.00 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2.82 万元  142.42 万元  270.40 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5-14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412.82万元 1113.32万元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142.42万元 142.42万元
净资产 270.40万元 970.9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0.9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诚新公司的负债总计1,424,162.76元,全部为应付股东西北局内部往来款项,此债务由西北局承担; 2、诚新公司预付账款140,800.00元,为预付西安城市规划设计院设计费,对方已开具发票,费用核销后由西北局承担; 3、西安诚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名下只有基本户(招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129905436010301),因长期无发生业务处于久悬状态, 难以提供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对其基准日余额无法进行核实; 4、西安诚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取得出让土地一宗:西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CA06-(24)-3),位于长安区郭杜产业园,土地证书为西长国用(2009)第27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2,771.80㎡。企业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但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过期失效)、尚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其他前期手续。目前项目处于规划局审批中,尚未开发建设。 5、西安诚新科技实业公司取得的宗地处于居住及商服聚集程度较高的地区,评估机构认为该宗地已不适宜工业生产,所在区域的工业基准地价已不能客观反映待估宗地市场地价。评估人员综合考虑宗地周边状况参照工业限制的地价标准进行估算。请投资人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2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24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用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
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用金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24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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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西安市[610100]市辖区[610101]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沣辅道130号3幢
法定代表人 周世海
注册资本 220.00万元RMB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43720107-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颜珂  联系电话 18623330833 
 
受托机构  经纪会员名称 代理会员三部
经纪会员联系人 颜先生 联系电话 18623330833
 
备注  公告刊登于 2015年06月01日 <<中国证券报>> 
 

关键词:西安股权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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