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新兴板“呼之欲出” 目前券商正在储备项目
2015-06-19 13:47:12 作者: 来源:上海金融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章节中,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分析指出,这意味着战略新兴板的设立已获高层认可,战略新兴板“呼之欲出”。有券商人士表示,战略新兴板很可能在今年年底和注册制一起推出,券商目前正在储备项目。从战略新兴板设立的历程看,其在两年之前就已萌芽。2013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增加证券交易所内部层次”。去年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提交《关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提案,建议在上交所专门设立新兴产业板。
今年5月25日,在上海市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加快在上交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5月底,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5)》指出,继续壮大主板、中小板市场,积极推动证券交易所市场内部分层,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战略新兴板,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有研究指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多层次的局面有了提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深圳前海与上海股交等各地股交中心等不断丰富,股指期货、期权、沪港通等不断完善,而目前上交所准备推出的战略新兴板,可以说是多层次市场的又一推行。
上交所副总经理刘世安曾经表示,一大批尚未盈利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因不符合境内资本市场现行的发行上市条件,难以获得融资支持。建设战略新兴板,可为这类企业提供国内资本市场平台,支持其更好地发展业务。据悉,战略新兴板也为股权架构或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特殊性的公司预留了上市空间。
对于战略新兴板的定位,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曾表示,战略新兴板主要服务于已跨越创业期、进入快速成长阶段、规模较大、在细分行业领域占据龙头地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刘世安则指出,战略新兴板建设方案主要有定位、上市条件、制度安排等三大核心内容,新市场主要服务于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以及生物科技等行业。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组发表文章指出,借鉴境外交易所在市场内部分层方面的经验,上交所战略新兴板在制度设计方面可以做如下考虑:设置多样化的上市财务标准,适应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参照创业板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结算机制上宜与主板保持一致;在现有监管组织架构和规则体系下,加强对战略新兴板企业的信息披露监管,执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同时简化企业再融资流程;战略新兴板形成一定规模后,探索建立转板机制。
据悉,酝酿中的战略新兴板市场,上市企业的财务标准将来或有四种形式可供选择,包括“净利润+收入”以及三个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指标组合:“市值+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权益”。其中,在“市值+收入”的财务指标下,拟上市企业的市值或不得少于15亿元,且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在“市值+收入+现金流”的指标下,市值或不少于10亿元,且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至少有1亿元。在“市值+权益”的指标下,拟上市企业的市值或不少于30亿元,且最近一期末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得少于2亿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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