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最快四季度实施 最快8月份进行二审
2015-06-23 10:16:52 作者: 来源:长江商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4月20日至2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虽然还没能看到草案全貌,但还是透露出一些信息。
中华PE:
4月20日至2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虽然还没能看到草案全貌,但还是透露出一些信息。
草案取消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这意味着审核权转移到交易所。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注册制有可能在何时推出?近日,申万宏源分析师林瑾林瑾预计,最快可能于2015年第四季度实施。按照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草案初审之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于今年8月份进行二审,10月份三审。注册制的推动进程符合预期,之前,证监会已从多方面着手为平稳过渡注册制做各项前期准备,从近年多次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完善措施中就能看出,包括不断加强的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等。可以预期,未来注册制的正式推出将与新版证券法“无缝对接”,基本可以实现新版证券法一落地,注册制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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