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种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编号:G315CQ1001610)
2015-07-08 12:49:20 作者: 来源:重庆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15010079 (监测编号:G315CQ1001610 ) 挂牌价格 2203.57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07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8-0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10幢1-1、2-1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代理会员二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特种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10幢1-1、2-1
法定代表人 王小勇
成立时间 1986-06-10
注册资本 9008.00万元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20305524-7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经营范围 自产自销,电动机,工具,模具,电动机零部件,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1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28.432065万元 -2445.976522万元 -2417.54564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796.123971万元 5197.667942万元 598.456029万元
审计机构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140.890983 万元 -1777.879105 万元 -1781.305671 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729.023273 万元 6911.872915 万元 -1182.849642 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6-03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7417.21万元 8098.99万元
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5160.44万元 4708.88万元
净资产 2256.76万元 3390.11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03.5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值为2015年1-5月的累计值。 2、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评估人员未对资产的评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3、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4、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目的所对应经济行为实现日期间,被评估单位账面净资产一般会发生变化,从而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报告使用者应考虑以此期间的企业净资产变化金额对本报告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5、重庆特种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款项账龄较长,部分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1]52号):对应收帐款帐龄在3-5年的,按程序报经同级财政门核销50%;应收账款账龄在5年以上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全部核销”,根据以上规定,“应收账款”预计损失为12.23万元、“其他应收款”预计损失8.68万元。但根据《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估,对在评估中的呆坏账和财产损失,评估机构要在评估报告中对此作出披露,不得直接冲减资产”的规定,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为评估值。 6、重庆特种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重庆科益特种电机电器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科益公司”)投资的350,000.00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特电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办公会(2011)年5号),决定撤销科益公司,2011年8月科益公司已基本停止经营,重庆天鸿会计师事务所对科益公司进行了终结审计,并出具了重天鸿会审(2011)第15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8月31日,科益公司税务登记证已注销,营业执照尚未注销。本次确定该项长期投资的评估值为零。 7、重庆特电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因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出售在产品中的废品时未结转成本;生产成本按计划价核算,部分工序未结转成本差异;在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数量、金额的台账等原因导致账面金额与实际清查存在差异,重庆特电公司未对差额部分按照规定进行核销,评估人员以实际清查数量为准进行评估,造成评估减值1,277.39万元。 8、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仍在生产“峨嵋”牌电动机,但产销量逐年下滑,本次评估以被评估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来测算委估商标的价值,假设未来商标产品的生产规模与当前的生产规模及环境一致或者相当。本次评估的目的为被评估单位改制重组,改制重组后“峨嵋”牌电动机的生产、销售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9、根据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百佳金属加工厂等197家债权人既从未向重庆特电公司主张过债权,包括以律师函、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向重庆特电公司催收债务,且重庆特电公司从未向前述197家债权人以律师函、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发出过债务确认或履行的询证函(包括对账单)等意思表示。上述197家债权人涉及的债务金额共计451.93万元,账龄均超过3年,本次评估将其评估为零。 10、本次评估工作期间,北碚区国税局正在对重庆特电公司增值税的下列事项进行检查:(1)重庆特电公司存货(主要为在制品)盘亏,进项税转出问题;(2)重庆特电公司采用铺货模式进行销售,铺货库存时间较长,重庆特电公司对该部分库存商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截止报告日,北碚区国税局尚未对进项转出金额、铺货商品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做出核定结论,故本次评估以账面金额为评估值。 1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仓储用房未办理产权证,其建筑面积由公司申报,评估人员只进行了一般性的核实,并采用申报建筑面积进行评估测算。房屋建筑面积应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数据的为准。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建筑面积与评估人员采用的数据不一致,应相应调整评估值。 12、本次评估参照通行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标准进行估算,未发现但不排除房屋存在特殊构造而导致的评估结果差异。 13、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不能提供部分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评估人员根据替代性原则,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前提,采用基本参数相同、中等档次设备的购置价格为参照进行评估。 14、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基础法中设备评估值均不包含增值税。 15、评估基准日后,重庆特电公司对职工进行了安置,安置费用共计2500万元,此笔款项系重庆特电公司向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借支。 16、离退休人员、遗属、“直通车”等不在岗人员由重庆特种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代管,其相关费用由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03.5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440.7 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
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交易组织费用后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40.7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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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江北区[500105]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法定代表人 王玉祥
注册资本 184288.00万元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45041726-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庆时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023-63606252
受托机构 经纪会员名称 代理会员二部
经纪会员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023-63606252
备注 公告刊登于 2015年07月07日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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