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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最严新规:第三方支付“勿忘初心”

2015-08-11 10:31:44 作者: 来源:嘉丰瑞德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前不久,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刚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接着上周五央行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核心内容主要是为了规范第三方支付的“类存款”业务,提高客户账户的安全性。

中华PE:

前不久,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刚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接着上周五央行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其核心内容主要是为了规范第三方支付的“类存款”业务,提高客户账户的安全性。那么,这份央行出台的新规到底重点讲了哪些问题,究竟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呢?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类存款”业务?】

首先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独立于银行和银联之外的其他的经营或者有资质经营支付业务的公司,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据权威机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近270家公司成功取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而且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的规模每年都在以一定的速度增长。

理论上来说,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时,都已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基于支付技术,客户的资金临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在银行的账户上,这样可以受银行严格的监管,风险较小。但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资金归集,吸收存款,也就是所谓的“类存款”。那么,客户的资金虽说存在银行里,但实际上对此钱根本就没有任何支配权,因为银行账户中显示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而非客户的名字,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一旦发生第三方支付公司挪用资金、公司倒闭或者跑路现象,那么客户将再也拿不到资金。

【央行新规三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针对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问题,嘉丰瑞德理财师简单分析一下《意见稿》,来看看怎样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首先,需要多重验证“你是你”才能开账户。

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网上支付账户时应实行实名制管理,需要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比如通过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有效验证。

其次,网络支付交易有金额限制。

(1)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2)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3)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融应不超过1000元。

3、只允许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

(1)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2)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针对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国内知名第三方理财机构嘉丰瑞德的理财师认为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客户存款,其次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体系内转账,否则金融市场就乱套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倒成标准的银行了。同时,央行新规出台后,不少第三方支付的大公司可能将采取多元化经营策略,而对于一些小公司将可能因压力巨大而退出市场,或者被大公司并购。这是优胜劣汰的过程,这对民众和投资者来说是利大于弊,未来的网购、消费、转账,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资金就更加安全了,当然选择线下进行交易和签订合同方式的理财产品如宜盛月月盈等可能仍会更加安全些,甚至通过第三方平台如嘉丰瑞德再配置理财产品,安全性就更有保障了,必定第三方平台会为客户在次进行严格把关,风险明显降低。

但是也有不少人反映,首先多渠道证明“你是你”才能开立网上支付账户,流程上更加繁琐了;其次以后支付宝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甚至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可能也变的更加繁琐了。甚至是以前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工具进行免费转账,未来可能不会有“免费的午餐”了。不过,整体来说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其次限制第三方支付账户的“类存款”功能,明确第三方支付的责任,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链接:http://www.saferich.com/college/news/Single12881.html?m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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