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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行业迎来证监会专项检查

2015-08-12 10:50:30 作者: 来源:法治周末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8月3日,证监会向各地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证监局对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中华PE: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急速前行的股权众筹行业或许要踩踩刹车了。

  8月3日,证监会向各地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证监局对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借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大环境,股权众筹也在本届政府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中一路疾驰。

  8月5日,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和京北金融共同发布的《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报告》显示,自从2011年天使会和创投圈两家股权众筹平台上线以来,股权众筹在国内的发展也驶入快车道:2014年仅一年就上线了57家,截至今年7月31日,据不完全统计,股权众筹平台上线数量新增38家。

  报告披露,截至今年7月,我国共有113家股权众筹平台,交易额已经突破54亿元,其中交易额在5000万至1亿的平台数量为9家,交易额在1亿至2亿的平台共6家。

  与众筹这一新兴业态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则是监管规则的滞后。根据7月18日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监管规则由证监会负责,据记者了解,目前监管细则还在制定中。

  在证监会的通知中,证监会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由于其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

  不过,目前一些市场机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活动,其实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证监会指出,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

  为此,证监会要求各地证监局对以“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以便了解股权融资平台实际运行情况,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规范运作;同时摸清股权融资平台底数,排查潜在风险隐患。

  此前,证监会还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发函,商请各省级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

  众筹平台合伙圈创始合伙人郑捷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按照现有法律框架,只有“私募”与“公募”之分,证监会此次《通知》和专项检查符合现行《证券法》;不过,十部委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为《证券法》的修改留下空间。“目前正在修订的《证券法》修改稿,对众筹平台上“公开”发行给予了豁免。若能最终获得通过,对众筹行业来讲发展将获得重大突破,值得期待。”郑捷表示。

  京北众筹创始人、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明雄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股权众筹与P2P网贷等债权理财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其在可能拥有高回报的同时,也要承担高风险,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领投人及合格投资人认定制度。

  罗明雄认为,证监会对目前火爆的股权众筹平台实施检查,并计划出台相关细则,将有利于行业在迅猛发展的早期就积极考虑风险,提前防范,此举将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股权专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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