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滑翔实业有限公司51.01%股权(编号:G315BJ1006784)
2015-08-13 11:09:29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84 挂牌价格 609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8-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9-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建材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沈阳滑翔机制造厂)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滑翔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 林家儒
成立时间 1994-01-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35.8281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材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24364319-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供暖;金属制品制造;仓储;房屋租赁;金属结构件安装、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洗浴设备、卫生洁具批发、零售。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阳滑翔机制造厂 51.01%
2 杜洪昌 6%
3 米开华 4.1%
4 康振昌 4.04%
5 吴丽珠 4.04%
6 时德仁 3.81%
7 都镇杰 3.05%
8 张渡军 2.86%
9 申建安 2.74%
10 王金龙 2.7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8.02 -28.0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0.06 581.31 -321.25
审计机构 沈阳广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6-30 0 -15.55 -15.5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7.09 597.22 -350.1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辽宁金地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8-05
评估基准日 2015-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16.89 777.14
负债总计(万元) 557.72 557.72
净 资 产(万元) -340.83 219.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1.92614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沈阳广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沈阳滑翔实业有限公司计入固定资产账面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25-7号土地使用权1279872.00元,截止到评估基准日,由于该地块与沈阳市铁西区土地局存在经济纠纷,该土地使用权尚未过户到沈阳滑翔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评估将该项土地使用权调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项下评估,且未考虑由此可能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2、计入固定资产账面的锅炉房,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25-8号,房证号N060417360号,建筑物面积519平方米。该建筑物房证地址与土地证地址存在不符,其原因是由于该建筑物房证原地址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25-7号与我厂家属楼地址重复,后经地名办核实后于2012年10月将该建筑物房证地址更改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25-8号。土地证由于没有更换新证,所以,现房证与原土地证地址不符。
3、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滑翔机制造厂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铁西区[210106]铁西区凌空二街7号
法定代表人 石景山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8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798052-4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0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82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受让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010-533081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