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加强行业信息披露
2015-09-15 12:13:05 作者: 来源:上海金融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引导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了第一号至第七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上交所指出,本次发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共有七件,分别是一般规定、房地产行业、煤炭行业、电力行业、零售行业、汽车制造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指引,其重点是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在商业模式、估值基础、盈利和竞争优势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披露公司行业经营及风险信息,充分、准确地揭示投资价值。此外,为规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或"PE")合作投资的信息披露,上交所近日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下称《业务指引》)。据悉,这是针对近期资本市场频现的"PE+上市公司"投资模式,从信息披露角度进行监管的尝试。六行业披露内容各有侧重具体来看,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一般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在结构上,各指引均分为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和附则三个部分。在内容上,各指引结合不同行业的具体特征,从上市公司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个层面,对上市公司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的披露要求作了规定。
房地产行业披露指引全面修订中,主要增加了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状况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披露要求,并强化了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细分产业领域、土地储备、开发投资、财务融资等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的信息披露。
煤炭行业披露指引的修订重点是:针对政策影响、煤炭储量、资源开采和销售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及资产收购出售、安全环保工作等方面,加强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的披露。
电力行业披露指引重点强化了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政策变化、装机容量、电量电价、厂用电率、资本开支等经营方面的披露要求。
零售行业披露指引着重对上市公司营销网络分布、业态、店效、商品品类等行业经营性信息,提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
汽车制造行业披露指引重点强化了行业内上市公司关于自身研发能力、产能状况、发展战略等经营信息的披露,并对新车型上市、重大订单、召回计划等行业特有信息的披露要求作了细化规定。
医药制造行业披露指引重点强化了上市公司关于国家政策影响、新药研发注册、主要产品产销及纳入相关药物目录等情况的信息披露。
上交所表示,后续还将在持续评估和总结前期行业信息披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定期修订完善现行的行业指引,新增其他重点行业指引,逐步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PE+上市公司"信披关注四大重点
《业务指引》区分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开展合作的具体模式,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与层次分别予以规定,共分三章,总计二十二条。
具体来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细化合作投资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业务指引》就相关信息披露做了比较具体的要求,规定相关方除披露投资合作方及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外,还须披露合作的主要业务领域、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退出机制、利润分配、业绩影响以及相关风险因素。
二是明晰相关方的关联关系或者利益安排。《业务指引》要求上市公司、PE等相关方应当全面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安排,如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者关联关系、是否持有或者买卖上市股份、公司管理层是否参加投资合作等。
三是明确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业务指引》根据分阶段信息披露原则,要求公司须及时披露投资合作的后续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如并购基金的工商登记、资金募集、标的项目置入、重大事项筹划等。
四是强化对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业务指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相关监管要求。对拟筹划重大项目的,要求相关方披露此前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对上市公司拟置入并购基金项目资产的,要求私募基金披露在该项目资产的权益情况。另外,发现公司股价有异动或存在内幕交易嫌疑的,《业务指引》明确规定本所可以启动交易核查,必要时还可提请证监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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