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细则落地 营利机构上市待破冰
2016-04-20 09:56:00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历经三十年的发展,中国的民办教育已有相当大的规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数量均比上一年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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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三十年的发展,中国的民办教育已有相当大的规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数量均比上一年有所增长。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会议强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设立民办学校要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民办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质量。
这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尽早落地带来曙光。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意为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并分别配套以不同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方法。
“由于现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明确营利和产权的问题,限制了企业资本的进入;而过去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机构股权的登记,民办学校更没有上市机会。这限制了投资者投资和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也无法实施员工持股的激励机制。对营利性学校的明确归类,有望改变当前的投资困境。” 深圳博纳国际学校的创始人陈晓民此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早在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但究竟如何分类、怎样管理,一直以来各界都未达成共识。也因此,相关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在2016年还将继续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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