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调解不应使券商缺席
2016-08-15 13:31:38 作者: 来源:大众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本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中,主动提及了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简单来讲,就是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帮助因证券违法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获得赔偿。这是证监会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做的又一件实事,值得为其点赞。但是,没有把券商等中介机构纳入到调解体系内,则是一个遗憾。
此前已有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确定将在全国36个地区、相应级别人民法院和8家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试点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而从证监会最新的披露来看,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建立了包括法院认可的调解组织,调解中心。这些工作都不错,但如果不把券商中介纳入到这个体系里来,这些工作的影响都不会大,都不可能做到对投资者的成规模保护。因为,我们需要券商去把可以参加索赔的消息传递给投资者。
我们操作投资者索赔工作以来,最大的困惑并不是担忧官司能不能打赢,而是天天琢磨怎样把可以索赔的信息传递给投资者知道。通常来说,行使索赔权利的投资者只是极少数。因为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他能参与索赔。而在券商的内部数据库里面,却存储着投资者的交易信息。只需要把相关条件在数据库中进行搜索,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一望可知。如果券商把可以索赔的信息通知这些客户,那这些客户就能拿回他们应该拿回的钱。而如果券商袖手旁观,绝大多数客户就吃定了亏。
如果证券纠纷调解的试点工作能把券商纳入进来,就能够有更多的投资者得到保护。而如果券商缺席了这一调解体系,那么会有很多人因为不知情而受损。何去何从,希望有关方面细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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