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江西省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2016-08-19 14:18:13 作者: 来源:信息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实施办法(暂行)》,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工作。

中华PE:


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实施办法(暂行)》,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工作。

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当年形成的债务,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