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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瑞华事件看债市注册制下的自律约束

2016-08-24 10:51:33 作者: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最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之间上演的反转“剧情”备受关注。自上海云峰集团私募债违约之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就开始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云峰集团及其原大股东绿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宜展开调查。

中华PE:

最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之间上演的反转“剧情”备受关注。自上海云峰集团私募债违约之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就开始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云峰集团及其原大股东绿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宜展开调查。因为需要比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同期财务审计情况,协会要求负责两家公司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工作底稿。

由于涉事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属协会成员,按照相关自律规定,成员有义务配合协会调查,提供调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但作为绿地集团的财务审计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开始就以“未经绿地集团同意”为由拒绝提供底稿,导致协会公开处罚瑞华。其后,瑞华先是强硬叫板协会,后又以一纸认错声明来了个180度的态度大转弯,表示接受处分并进行整改。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评论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是对市场参与者而言,尊重法律和规则永远没有太晚。瑞华事件折射出在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发展的进程中,金融市场整体的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仍有待提高。

在瑞华被处分之前,协会对银行间市场实行自律管理已长达9年,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是银行间债市迅速发展壮大的关键制度。过去9年间,债务融资从小到大,现在存量已超过9万亿,市场在注册制下释放出巨大的发展动能。

建立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注册制是一个基于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的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主承销商及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投资人自负盈亏。市场主体一旦违反市场纪律,危害市场透明度及投资人利益,就应该在自律管理的体系下受到处分,轻则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重则暂停业务甚至开除会籍。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对社会组织层面的自律管理有明确定位,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就是发挥银行间债市监督、约束职能的行业自律组织。对于协会成员来说,在享受银行间债市大发展带来的巨大利益时,还应自觉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尤其是当金融市场参与者涉嫌违规信息披露、危害投资者利益时,履行入市承诺、配合调查,乃是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

特别是在当前债市违约事件增加、风险逐步暴露的情况下,不仅需要强化对市场主体规则约束,也需要市场主体自身按游戏规则行事,确保高质量信息披露,这对于维护债市秩序、保护投资人利益,以及履行市场主体自身责任都显得尤为重要。相信瑞华事件能对其他市场参与者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能够成为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强化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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