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合伙人制度竟然是逼出来的,谁逼的?
2016-09-05 11:20:10 作者: 来源:阿木创投笔记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 什么是阿里合伙人制度
一句话:由阿里合伙人提名董事会中超过半数的董事,提名董事需股东大会投票通过,未通过则由阿里合伙人任命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届股东大会召开。
成为阿里合伙人的条件
(1)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
(2)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3)获得至少四分之三合伙人的投票同意
(4)在任期间持有一定公司股票
阿里合伙人的退出机制
(1)60岁时自动退休
(2)自己随时选择退休
(3)离开阿里巴巴工作
(4)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5)被合伙人会议50%以上投票除名
两种特殊合伙人:永久合伙人和荣誉合伙人
阿里规定,只有永久合伙人将一直作为合伙人直到其自己选择退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被选举除名。目前阿里的永久合伙人只有马云、蔡崇信。永久合伙人的产生,可以由选举产生;也可以由退休的永久合伙人或在职的永久合伙人指定。
此外,退休的合伙人还可以被选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无法行使合伙人权利,但是能够得到奖金池的一部分分配。
阿里对合伙人制度的官方说法是通过建立一个既能坚守阿里巴巴集团的文化和价值观,又具有持续生命力的组织,以保障公司102年的持久发展。这个说法听上去很美好,其实阿里合伙人制度是被逼出来的。
>>>> 阿里合伙人制度为什么是逼出来的?谁逼的?
港交所逼得阿里赴美上市
阿里巴巴由于其B2B业务曾在香港上市(后于2012年私有化),对港交所的监管规则更为熟悉,便欲在香港上市,因此努力说服港交所接受前述“合伙人”方案。面对阿里在港上市的巨大诱惑,香港联交所却对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坚决的说“不”,香港方面认为,持股10%左右的阿里管理层通过合伙人制度控制公司,违反了同股同权原则,不利于对投资者的公平保护,阿里被逼转道美国上市。
股权少逼得马云不敢用双股权结构
在美股市场上,为了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早就有了双层股权结构的做法,并且已经相对普遍。按照这种这种成熟的架构,创始人手里的股票,1股可以有2个投票权、甚至10个投票权;其他人手里的股票,1股只有1个投票权。这样创始人用相对较少的股份,也能掌握多数投票权。
Facebook和google是采用这种架构的典型。2014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京东、聚美优品、陌陌都采取这样的模式。
(1)京东,刘强东的股票1股20个投票权,投票权比例为83.7%。
(2)聚美优品,陈欧的股票1股10个投票权,投票权比例为75.8%。
(3)陌陌,唐岩的股票1股10个投票权,投票权比例为78%。
但是,为什么阿里巴巴就是不用,而是花费那么大的成本、让投资人那么操心的情况下,还是要自己玩一个阿里合伙人出来?就是因为,马云的股份太少了!少到即使搞双层股权结构,也完全不够用!
让我们算算,假如马云在阿里持有的股份数,采取双层股权架构,会是什么样的状况。根据阿里巴巴的招股书说明书,马云在上市后持有的股份数为193,350,673,阿里巴巴发行的总股份数为2,465,005,966。那么:
(1)如果马云手里的股票,1股有10个投票权,那么马云的投票权比例为45.98%。还是不到半数!
(2)如果马云手里的股票,1股有20个投票权,那么马云的投票权比例达到了62.99%。总算超半数了!
但是即使1股20个投票权,马云投票权的比例相对于京东、聚美优品、陌陌等其他双层架构的中概股创始人,也是低了很多。马云如果想确保控制权,就不能抛售太多股票,这导致其变现能力相对其他公司创始人,相对削弱了很多。比如,只要把他手里的股票卖出去六分之一多点,马云就又不能控股了!
所以,阿里巴巴创始人不敢选择双层股权架构!
大股东急于套现催生阿里合伙人制度
按照阿里合伙人制度,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与股份层面脱钩了!即使创始人只持有小小的股份,也能够通过合伙人结构控制公司。甚至创始人怎么减持股份,也不会影响到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样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完全脱离了控制。
阿里的两大股东之一雅虎,之所以同意接受阿里合伙人制度,可能是因为雅虎早就跟阿里巴巴创始人团队有了间隙,所以雅虎就是为了财务上获得投资回报,阿里巴巴之后怎么经营雅虎无所谓,只要在雅虎抛售阿里巴巴股票之前不出岔子就可以。而雅虎也早就开始准备尽早抛售、早点变现。
阿里的另一个大股东软银,同意接受阿里合伙人制度,可能也是因为软银没有准备长期持有阿里股份。据称,2013年软银的并购总金额超过了250亿美元,包括对美国移动运营商Sprint的控股股权收购,未来软银还会继续进行大规模并购。而软银在阿里的股票,正是软银并购的弹药库。
所以,如果不是阿里巴巴在中国的电商、互联网金融以及物流等领域,有着绝对的优势地位,如果不是阿里巴巴这样有着巨额的利润,如果不是有这两个没准备跟阿里创始人团队继续玩下去的大股东,换任何一个普通的公司,你会相信,你的股东,你的投资人,会完全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吗?
>>>> 阿里合伙人制度的隐患
一但决策失误,中小股东权益难以保障
实际上,阿里合伙人制度本质上是一群占少量股份的阿里合伙人对整个阿里巴巴集团的控制,在这种股权结构下,阿里合伙人拥有比董事会更大的权利,一旦发生阿里合伙人滥用职权的状况,一般的股东除了卖掉自己的股票,几乎也就没有了其他的选择。特别是对后来的投资者,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只提供了小部分的资本,却享有与预期资本不成比例的、大得多控制权,而一旦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却又只需承担很小的责任。
投资人信心不足
今年6月1日,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软银发布公告称,为调整资本结构和降低负债规模,其计划抛售价值不少于79亿美元的阿里巴巴股份。6月2日,软银又称将再套现10亿,合计要出售89亿美元的阿里股份。为防止阿里股价狂跌造成双方损失,软银与阿里巴巴达成了锁定协议。根据这一协议,在6个月内,软银不会再交易其所持的其余阿里巴巴股份。但因为软银的减持公告,美国时间6月1日,阿里巴巴股价仍重挫6.5%,收76.69美元。可见,投资人的回报一但到达顶点,如果不给予相应股权的控制权,撤资是迟早的事。
阿里合伙人谁来监管?
姑且有投资人充分相信创始人,大家都认可他们的能力和努力。但是按照阿里合伙人制度,股东对合伙人人选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而且一但合伙人合伙人贪污腐败或权利滥用是没有一个对应机构对其产生制约的。如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里合伙人里新的接班人,股东普遍不认可怎么办?没有任何办法!阿里合伙人制度,使阿里巴巴成为了一个世袭的独裁统治。
>>>> 怎么排除阿里合伙人制度的隐患
阿里合伙人制度存在隐患归根结底是因为阿里合伙人持股太少,要排除隐患最根本的方法是增加阿里合伙人的股份。目前来看,阿里合伙人正在积极回购其它大股东出售的股票,但地主家也没有多少余粮啊,仅凭阿里合伙人的财力很难短时间内回购大量股票。
所以,大量增加阿里合伙人的数量、提高阿里合伙人的整体持股比例是一个方法,可以参考华为的全员持股。一但阿里合伙人的持股份额超过阿里股票总份额的一半,阿里合伙人享有提名董事会中超过半数的董事的权利就不是“霸王条款”了。
但美日资本家本性是贪婪的,从他们手里买回股份一般都要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创业者对待投资一定要谨慎,因为你现在拿到的钱将来都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