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三板投资人500万门槛有望降低?
2016-09-12 09:41:48 作者: 来源:登陆新三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上周五,9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2009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
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中,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理财、资管产品均、社保基金、养老金、慈善基金以及QFII、R QFII都被认定为专业投资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专业投资人要求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2.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3.具有2 年以上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自然人成为专业投资人要求: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2.具有2 年以上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等工作经历,或者属于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不过,办法还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等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那么问题来了,当前新三板个人投资人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门槛,是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在新三板挂牌企业马上过万的情况下,500万门槛降低的呼声已经很大,尤其是在分层后,创新层是否可以降低投资人门槛,是很多业内人士也在重点探讨的话题,就在不久前,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中心召开的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也抛出降低新三板投资者门槛的话题,并表示“可以探讨”,“投资者门槛从500万元降到300万元,甚至100万元,我们也可以探讨。但是坚持机构投资者市场的方向不变。”
这一时点拟出台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否适用于全国股转系统呢? 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假使适用,那么对于符合条件“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等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也同样可以参与新三板投资,这对于市场是一个利好!不过,过去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法人机构即可符合合格投资人,那么, 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2.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3.具有2 年以上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这样的专业投资人要求实际上会淘汰一部分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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