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数万元就能假结婚买房?这招要被堵了
2016-09-12 15:25:44 作者: 来源:腾讯财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在北京通过假结婚买房路径终于遭遇了封堵。“你和老婆一起买房,你有购房资格,她没有,那就不能再出只有她名字的房本。”连日来,京城房屋中介经纪人开始频频发布类似消息:为了封堵通过假结婚骗购房资质买房,夫妻双方购房时,已无法以无购房资质一方名义单独署名房本。据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确认,北京的确已经在购房网签环节执行这项新举措。“假结婚”购房存在哪些风险?你知道婚后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吗?
北京新政封堵假结婚购房
【无购房资质房本上不能单独署名】 “如选择购房家庭中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一位为买受人且单独所有,将无法生成网签。”这样专业性很强的一句话,已成为封堵假结婚买房的一项新措。通俗的解释,该新规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一起买房,男方有购房资格、女方没有,那么就不能再出只有女方名字的房本。而此前,北京地区夫妻双方买房,房本上的“名字”一般会有三种写法:男方、女方、双方共同。新规执行后,没有北京购房资格的一方,就无法单独出现在房本上。
【“假结婚”购房曾被明码标价】新举措堵的是老问题。在房屋与婚姻之间,一直有这样一个不光彩的交易:为了买房,婚姻都被明码标价“出售”。一些小型的房地产中介甚至对此明码标价,价格从5万元到15万元之间不等。这些房产中介收集了许多北京户籍人士,这些北京户籍就成为购房假结婚的“房票”,他们以假结婚的方式帮人买房,最终收取报酬。这种交易快则一两周完成,短则几个月,买房前双方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刚买完房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甚至有结婚、离婚5次的房虫。”北京某中介透露,专门有人在做这样的“婚姻”买卖,他们以自己身上的购房资质为资本,以假结婚的方式帮人买房,最终收取10万元的报酬。
【对策:夫妻更名依然能“骗”到房】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政之下,依然有人想出了歪招应对。一旦房本下来夫妻之间更名过户则不审核购房资质,“如果你有购房资格,你老婆没有,但你依然可以把房子更名成只有你老婆的名字。”这种事后更名“压力”也不小。按要求,夫妻之间进行更名登记,要求不能是贷款买房,所以一般只能是全款客户才能够迅速登记,贷款客户得需要还完贷款后才能更名。于是,漫长的还款期也就成了假结婚购房人此前的主要顾虑。
“假结婚”购房存在多重风险
【假结婚形成“产业链”】据东方卫视报道,一些组织已经将假结婚,打造成一个“产业链”。在一家名叫雄飞教育的公司,记者发现,这表面上是一家教育公司,但实际上,办理各种假结婚业务是这家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为证明公司的实力,工作人员拿出厚厚一摞结婚证书,粗略一数,足有30多本,而且都是真实的结婚证书。先签婚前财产协议,然后领结婚证、购房、更名、离婚。一切都没问题,就是钻政策法律的空子,这都是合法的,你都不用担心。”在假结婚中介这里,这一连串的流程看起来完美无缺。看起来是一套完美的程序,但法学专家表示,背后的风险很大。这些公司开展假结婚的中介业务本身就不合法,因为没有一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假结婚中介业务,所谓的协议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假结婚”购房的多重风险】有理性的房地产中介表示,通过假结婚购房存在多重风险及隐患。如果双方办理的是真的结婚证,则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理论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对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则实际购房人的利益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损失。此外,如果双方办理的是假的结婚证,则很可能涉嫌触犯刑事犯罪,一旦被查处,相关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将更加得不偿失,追悔莫及。北京现在因假结婚而发生的房产纠纷已不在少数。
【为何仍有人铤而走险?】今年以来,包括北京在内的一线城市房价大涨。一名打算通过假结婚购房的人士表示,这么多年的经验证明,还是投资房产的回报率最高。投入50万元,贷款150万元,按照一些核心地段房价的涨幅,如果半年房价涨25%,投入资金的收益率就高达100%。这种获取暴利的心态,让许多暂时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通过假结婚获取“房票”进入楼市。10万块钱换得一次“有名无实”的婚姻,虽价格不菲,但对于一些急于购房、但又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来说,也不算太亏。按照目前的房价走势,一套房子的10万元涨幅有时在一个月、甚至一个星期就能够达到。(如图所示,从05年到16年,京沪深的房价涨幅均超过了经济名义增长)
婚后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假结婚有风险,操作需谨慎!那么问题来了,近几年国内离婚率快速增长,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枕头君总结了一下大概有七种情形: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李女士的父母在女儿女婿登记结婚之后购买涉案房屋,其出资意图在于保障女儿女婿的家庭稳定,是对吴先生和李女士双方的赠与行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一般是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父母出全资的,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定为按份共有。如果双方父母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的,一般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婚后购房,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购房,双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婚后双方共同借款部分购房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有房产。婚后购房,双方借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或全部首付款】婚后购房,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的或者全部首付款的,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方认可并共同还款的,那么房屋就是共同房产,当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因素,那就是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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