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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炒股创投企业将被清查清退

2016-09-22 11:24:49 作者: 来源:新闻晨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9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肯定创投企业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及促进就业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长期价值投资的同时,对不进行实业投资、从事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助推投资泡沫的创投企业将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中华PE:

 9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肯定创投企业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及促进就业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长期价值投资的同时,对不进行实业投资、从事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助推投资泡沫的创投企业将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这是国内第一部促进创业投资行业的顶层设计文件,覆盖了创业投资企业运营中‘募、投、管、退’各环节。”一位创投公司负责人说,政府鼓励各方创投,拓宽了退出渠道,但不希望出现短炒式的“伪创投”。目前创投融资大降温,这一政策提振了人心,关键看落实。昨天,鲁信创投、九鼎投资和张江高科等相关创投概念股走势强于大盘。

拓宽长线资金进入创投

这是本月内高层第二次提及创业投资。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已提出,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此次则从投资主体、资金来源、政策引导、退出机制等多方面对创业投资发展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国家对创投的大力扶持由此可见一斑。《意见》不仅在拓宽资金准入、完善税收优惠、畅通退出通道等投资人最关心的领域给出了具体支持措施,还明确了各项措施的直接负责部门。

在创投主体方面,《意见》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创新中心、保险资管机构等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 支持央企、地方国企、保险公司、大学基金投资创投企业和创投母基金; 并鼓励信托公司积极探索创投类新产品、新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完善投贷联动。《意见》加大了对长期资金、特别是保险资金的支持,要求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长期性、市场化合作机制,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

打通创投市场退出渠道

对创投界关注的退出问题,《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同时要求证监会牵头完善新三板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等。这是国务院首次发文要完善新三板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新三板近期也宣布了私募做市机构的筛选准则,年内将推出首批私募做市机构,未来有望出台更多提升新三板流动性政策。

根据《意见》,真正的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主要是机构行为。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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