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泰未及时披露75%股权质押
2016-11-23 09:40:20 作者: 来源:挖贝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1月22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浙江立泰(832560)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遭主办券商银河证券发布风险提示。
银河证券称,2016年11月17日,浙江立泰股东庞茂清、方宁象、陈君土、德清恒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质押1058.8万股,占浙江立泰总股本的75%,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此次质押股份用于为浙江立泰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最高额融资限额1650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转公司信批细则的相关规定,目前银河证券已责成浙江立泰发布致歉公告,并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批。
据挖贝网了解,这并不是浙江立泰第一次进行股权质押,早在2015年11月9日,浙江立泰就已经发布过股权质押公告,浙江立泰股东向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411.73万股,占总股本的100%,质押期限为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挖贝网研究资料显示,浙江立泰主营业务为以氧化铝、碳化硅、碳化硼陶瓷为主要迎弹面的陶瓷防弹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2016年上半年营收1761.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2%,净利润为33.5万元,上年同期为-74.84万元,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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