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 G316BJ1007577 )
2016-11-28 14:03:45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 标的名称 | 山东高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577 | ||
| 挂牌价格 | 8613.414554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11-2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12-23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一、转让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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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历城区航运路明福大厦411室) | |||||
| 法定代表人 | 马新强 | |||||
| 成立时间 | 2004-03-04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0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经济咨询及中介(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
| 职工人数 | 7 人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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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150.53 | 1045.39 | 1046.23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10525.44 | 225.43 | 10300.02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2016-09-30 | 93.69 | 87.65 | 87.66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月报 | 9650.46 | 240.12 | 9410.34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三、转让方简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 |||||
| 法定代表人 | 潘勇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49529.9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7643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 |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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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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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613.414554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付清,且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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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转让交易价款(包括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且意向受让方同意在收到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一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完成工商及其它相关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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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和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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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2584.02万元 |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 五、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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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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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579331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郭智宇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58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陈春雷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61 |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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