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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编号 G316BJ1007597 )

2016-12-01 13:09:44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标的名称 昔阳县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597
挂牌价格 20566.9332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2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山西省-晋中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生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昔阳县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迎宾路(王朝商务宾馆8317室)) 
法定代表人 孟黎 
成立时间 2013-01-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生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06074612-X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筹建及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1%
2 上海斯能投资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120.25  412.6  412.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695.56  126282.96  30412.6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10-31  14449.55  3171.82  3171.8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4083.61  120498.15  33585.46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采购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的100台风机设备涉及采购金额5%质量保证金(采购设备金额约12.25亿元),具体质量保证金金额以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开具的质量保证金函为准。
2.标的企业共有员工23人,所有员工均为社会招聘的员工。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产权转让行为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8层1单元(A座)9B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中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46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566.9332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果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则支付方式如下: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7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其余30%价款支付方式:①完成对标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对昔阳西寨风电场项目工程验收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二笔交易价款,金额为成交价格的15%;②在取得昔阳西寨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和升压站(含综合楼)土地证、升压站(含综合楼)房产证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三笔交易价款,金额为成交价格的15%。③受让方对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价款提供合法有效担保,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11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70%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含已支付的保证金)。 ③截至2016年6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欠款13.2亿元(借款合同已置于北交所备查),受让方同意标的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偿还上述欠款,且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标的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尚未向转让方偿还欠款的,受让方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材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11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郭爽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7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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