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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首月七家公司IPO被否 已与去年上半年持平

2017-01-26 08:59:27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7年的第一个月,七家公司IPO被否。这七家公司中,两家来自浙江,分别是浙江永泰隆电子、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三家来自广东,分别是广东日丰电缆、深圳华龙讯达、广东百合医疗;上海的一家是上海思华科技;广西的一家为柳州欧维姆机械。

中华PE:

2017年的第一个月,七家公司IPO被否。这七家公司中,两家来自浙江,分别是浙江永泰隆电子、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三家来自广东,分别是广东日丰电缆、深圳华龙讯达、广东百合医疗;上海的一家是上海思华科技;广西的一家为柳州欧维姆机械。

  据上海证券报1月26日报道, 一家IPO过会公司的工作人员昨日直言,从监管层的“面试”中感到,如果一家公司未能过会,其一定在法律和财务上存在致命伤。

  从这七家公司的情况看,发审委关注的法律问题表现为多个方面。

  一是国有土地投资入股。关于日丰电缆,发审委提出:“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冯就景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进行投资入股的原因,出资资产是否具有合法来源,目前的使用情况,资产评估的具体方法、评估增值情况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是否导致发行人出资不实或股权存在纠纷。”

  二是实际控制人遵守税收征管法规。在华龙讯达案中,实际控制人股东胡丽华、龙小昂早在2011年华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因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557万元,被监管层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个人所得税是否缴纳,如未交纳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相关税收征管法规的风险。

  三是股权确权。对于柳州欧维姆机械,发审委指出:根据申请文件,2002年12月柳州市工业控股公司(国有)将发行人前身股权转让景丰投资。2003年3月经景丰投资控股股东华强集团(本次转让时企业性质为国有)同意,景丰投资将所持欧维姆有限540万元、180万元、180万元出资分别以84万元、28万元、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时任欧维姆有限董事长、时任副董事长、时任总经理。上述转让未经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2014年上述总经理配偶将受让的欧维姆合计180万股以810万元价格转让给柳工(7.920, 0.00, 0.00%)集团。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转让的合规性、合理性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是内控制度。在被否案中,柳州欧维姆机械多次被控股股东借助融资。发审委关注到,柳州欧维姆机械的控股股东为了获取银行短期流动贷款,借用欧维姆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销售等业务合同,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欧维姆2013年至2015年为控股股东贷款的金额为8.2亿元、4亿元、1亿元等,发审委由此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力多有考察。

  另据证券日报消息,七家公司IPO被否这一数量与2016年上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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