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不符合再融资新规 终止定增
2017-03-02 10:52:59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长青集团(002616)3月1日公告,鉴于证监会于近日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布了新规,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公司原本拟向实控人、控股股东何启强和麦正辉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3501万股,募资总额不超6.2亿元 ,用于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关键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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