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创文投演艺有限公司50%股权(编号 G32017BJ1000136 )
2017-04-24 14:26:12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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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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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创文投演艺有限公司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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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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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017BJ1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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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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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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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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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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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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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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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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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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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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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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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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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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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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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北京上元广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健 联系电话:13552209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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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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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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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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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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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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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创文投演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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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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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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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西街9号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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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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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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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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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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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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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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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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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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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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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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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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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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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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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06729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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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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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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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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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31日);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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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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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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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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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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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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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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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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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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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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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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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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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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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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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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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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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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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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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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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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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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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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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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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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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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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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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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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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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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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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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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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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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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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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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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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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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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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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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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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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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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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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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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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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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在北交所挂牌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50%股权期间,标的企业另一股东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所持标的企业50%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完成后,新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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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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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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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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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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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汇豪阁19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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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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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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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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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慕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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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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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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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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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4.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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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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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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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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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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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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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1700224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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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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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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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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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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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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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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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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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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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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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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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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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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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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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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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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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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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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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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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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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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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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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天创公司挂牌公开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天创文投演艺有限公司50%股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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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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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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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创文投演艺有限公司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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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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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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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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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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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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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价保证金388.5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被确定为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5)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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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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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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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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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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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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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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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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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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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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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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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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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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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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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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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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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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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