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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7月1日实施,新三板降门槛还远吗?

2017-05-24 16:04:23 作者: 来源: 登陆新三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7月1日即将实施。届时证券期货体系将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中华PE: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7月1日即将实施。届时证券期货体系将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对专业投资者的范畴做了明确的定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此外依据规定,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

 

专业投资者之外即为普通投资者。依据规定,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证券公司专为普通投资者(不参与风险较高的品种投资),而普通投资者也可以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由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决定是否同意转化。

条件: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新三板投资者准入门槛的变化,或将在下半年实现:

 

新规明确,适用于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其他略),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的认购和交易在新规范畴之内,我们看到,当前新三板投资人门槛执行的规则,是比照专业投资人的门槛来的,在执行中,随着监管环境的放松收紧,在不同时期的执行理念又不一样,确实对市场环境造成一定的扰乱,同时,市场也呼吁新三板降低投资人门槛,7.1新规的实施,至少专业投资人的认定,已经不仅仅是“开户满两年,名下证券资产不低于500万”这一个标准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已经看到了明确的降低投资者准入的时间节点。笔者认为,股转公司会配套细则,针对新三板市场,如何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届时,应该能够看到新三板投资者准入门槛的变化。这个期待或许在今年下半年就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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