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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上市7年之后再减持;发审委:你IPO过了!

2017-05-27 13:40:33 作者: 来源:睡前一股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前国泰君安副总裁谢荣兴从去年1月开始,多次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对创始股东减持的时间、数量提出异议,并提出了延后减持的建议,他假设以发审委身份,编一段发审委委员向发行人、控股股东的问答,很有意思:

问:你上市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要利用资金把实业做大做强。

问:你向往做百年老店吗?

答:那当然。

问:有人说你们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圈钱,市值做大后把股票抛掉,成为几十亿的亿万富翁,然后走人?

答:不会的,不过如果三年后我开始合法减持法律上是允许的。

问:那么你减持了,当初为你要做大做强上市而拿出钱来投资人,也就是你的股民,是不是也可以把股票抛给你呢?

答:这个好像不可以。

问:你不干了,那么小股民怎么办?当初就是因为冲着你信誓旦旦要做大做强而掏钱出来的

答:这个。。。这个。。。

问:那你想明白后再来申请上市吧。

下一位!

问:有人说你们市值做大市值后,会把股票清仓减持,自己成为几十亿富翁,然后走人?

答:不会的,我要做百年老店,长期做下去。

问:那你上市后,到第七年才允许你减持,而且不能超过5%,你同意吗?

答:当然同意。

问:如果你不守信用,上市后第十年把股票全部抛掉呢?

答:如果我要清仓式减持,你可以惩罚我。

问:怎么惩罚你?

答:我抛十股,只拿两股的钱,其余八股送给流通股的投资者,或者说,用缩股的办法,我只有将十股缩成两股才可以抛。

问:当真?

答:当然咯,说到做到,

问:可以,你IPO通过了。

这些设想,我认为很有意思!

关键词:发审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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