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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亮出券商承销公司债两大新门槛

2017-06-12 13:15:32 作者: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各家券商发布“关于修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文件,按照分类管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监管思路,实现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扶优限劣,为券商承销公司债券资格划定了最新两大门槛:一是公司债主承销商资格与分类评级结果挂钩,必须最近两年内,至少有一年评级在A以上。二是非A类券商的公司债主承销资格与其公司债承销金额行业排名挂钩,必须进入前20位。

关键词:大新券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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