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机电IPO过会 销售费用及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遭疑
2017-08-31 09:48:49 作者: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证监会网站8月29日晚间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3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机电”)首发申请获通过。据了解,洛凯机电此次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公开资料显示,洛凯机电主营业务是断路器关键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计划募集资金3.23亿元,其中0.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将投向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等项目。
发审委就以下三方面问题询问了洛凯机电:
第一,洛凯机电需说明:(1)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客户、市场定位、经营模式等,说明公司销售费用率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结合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明细、销售人员薪酬水平等细化分析公司销售费用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2)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3)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管理人员和员工薪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通过人为压低管理人员和员工薪酬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
第二,报告期内,洛凯机电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形,金额较大,直到2016年12月之前才予以处理完, 2014、2015年曾存在与洛锐电器违规票据互换的情形:(1)除上述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应收、应付票据;(2)开具上述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是否履行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等审议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责任人是否得到处理,是否存在潜在纠纷被处罚风险;(3)关于资金管理、票据开具使用等方面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生产经营的合法性;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三,洛凯机电还需说明:(1)结合成本构成、销售单价等因素,细化说明报告期主要产品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且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可比公司及主要竞争对手相关对应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变化趋势,是否与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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