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决策层再次表态楼市调控 更多热点城市查消费贷
2017-09-28 13:08:4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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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9月28日讯 据财新网从多位监管人士处获悉,近期决策层对于楼市调控再次表态,其中对房企融资、异常活跃的消费贷提出口头意见。在8月初召开的央行年中工作会议上,监管高层就此也做出相关提醒。
北京银监局将联合央行营管部、北京市住建委对银行发放消费贷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不排除其他热点城市也将跟进。“北京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必须有进一步加强调控的政策储备,有漏洞就一定补。”财新网引述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表示。
调控政策方面,从9月22日开始开始,长沙、重庆、南昌、南宁、西安、贵阳、石家庄、武汉、无锡9个城市密集出台了调控政策,其中,多数城市明确要求“限制现房转让”。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央行的要求重点针对一线和热点房地产城市。央行近期发现,今年以来,至少有数千亿元人民币资金违规通过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近期,包括北京、广州、深圳、江苏、浙江、江西等地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红头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深圳多家银行普遍扎紧消费贷“口子”,大多数银行已将长期消费贷年限调至5年,部分银行由于额度紧张或风控原因,在5年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年限甚至暂停消费贷。
北京多家银行要求贷款20万以上额度客户需要补交材料,同时多家股份制银行也表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情况已经出现,所以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将加大力度,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征集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货单、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
江苏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非住房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上要谨慎发放长期、大额、不指明用途的消费贷款,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借贷资金的个人消费贷款。对于无法查实首付款来源的客户,要求借款人提供未使用商业性借款资金充当首付款的书面诚信保证,经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将记入征信不良记录。
浙江银监局要求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该局已召开“进一步规范个人贷款”专题监管会议,重申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要求,部署辖内银行自查和监管抽查工作。
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赣银监发〔2017〕37号,下称《通知》),督促辖内银行业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严防借款人通过非按揭渠道违规融资用于购房,严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
至于究竟有多少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不少研报预估这一数字大约在3000-4000亿左右。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流入楼市现象研究》报告显示,按照社会零售额同比走势估算,3月以来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元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另据德意志银行近日发布的内部报告预估,中国三成新增消费贷流向房地产市场。该报告称,近期中国短期消费贷款同比增长35%,占贷款净增额的10%,消费需求的增长带动消费贷款增长的比重约为三分之二,而剩余三分之一(约4000亿元)则进入了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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