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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发行住房租赁券 允许现有住房改造后出租

2017-10-19 13:09: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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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记者张小玲深圳各区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深圳市政府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提出,深圳将全面构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探索发行“住房租赁券”。允许现有住房按规定改造后出租。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逐步提高货币补贴的比例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公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满足深圳中低收入家庭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试点商品房开发销售与租赁经营一体化的运作模式,鼓励房地产企业规模化租赁经营各类园区(含总部基地、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等)的配套住房、商务公寓,并通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等措施,满足周边就业人员的居住需求,促进职住平衡。

引导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规模化租赁业务。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住房租赁业务,自行或委托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自有住房、商务公寓的规模化租赁。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租赁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体系。

深圳将全面构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并逐步提高货币补贴的比例,探索发行住房租赁券,创新货币补贴形式。完善租赁补贴制度,按照我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深圳将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交由专业化的租赁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住房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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