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只是名称不一样
2017-11-07 13:10:5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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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十多年中国收入差距基本上在不断扩大,最近几年进入了一个转折期,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一定的抑制,但是始终处在一个高位水平上徘徊。同时,城乡收入占比、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仍然在扩大。”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11月5日在南开大学中国财富经济研究院举行的中国收入分配50人论坛上对凤凰网财经介绍中国当前的收入差距格局。
李实表示,要缩小收入差距更重要的就是说要消除导致收入分配不公背后的因素。收入分配不公有一些是制度性的因素,比如户籍制度会导致城乡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还有一些行业垄断会带来垄断企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再加上可腐败问题会带来很多灰色、寻租收入等问题。他表示,关键是决定收入差距扩大的机制是不是公平的,很多暴富的有钱的人都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的收入,往往都是通过那种。很多搞房地产的,没有门路没有关系就拿不到地,谁能拿到地不是市场说了算。
在税收上在收入分配上的作用,他表示,目前中国在税收调解收入分配方面力度比较薄弱,特别是直接税种类比较少,直接税占整个税收的比重比较低,直接税和收入挂钩,带有累积性,收入越高交的税率越高,会起到调解收入分配的作用。他表示,中国的直接税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其他直接税如财产税、遗产税几乎没有。
他表示,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已经变成工薪税,这对调解高收入人群实际上起不到什么多大作用。
而针对继承父辈遗产在传统中认为天经地义的观点,李实对凤凰网财经表示,这是传统的伦理观,在东方社会上可能会有这么认为,但也不是什么问题?他表示,遗产完全转给后代就相当于得到一笔额外的收入一样。任何人得到一笔收入可能都要缴纳一个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还是遗产税无非是名称不一样,征收遗产税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对征税会影响富人工作积极性的问题,李实表示,完全把激励作为借口一定程度上是不成立的。因为征税和工作积极性不是一个完全线性的关系。即使对高收入人群来多征点税,对他的工作积极性可能没那么大影响。不是大家想像的,富人多交一点税后马上就什么都不想干了。
收入差距过大和中等收入陷阱之间的关系,李实表示,不同国家影响不一样,大部分国家收入差距过大的国家可能都没有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往往一些收入差距比较小的国家反而容易保持一个比较高速的经济增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但他也承认,收入差距在影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因素到底占多大比例的作用,不同国家也不太一样,比如对收入差距不是很敏感的美国,收入差距对其发展经济增长可能影响就不是很大;像对收入差距比较敏感的北欧国家,收入差距稍微提高一点整个社会可能影响就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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