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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角力微妙一线间!宁波银行中外两大股东债转股上“做足文章”

2018-10-30 10:48:32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宁波银行有望成为首家外资持股比例突破20%的国内商业银行。

  宁波银行29日发布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4亿元,同比增长21.12%,不良贷款率0.80%,比年初下降了0.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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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业绩靓丽,宁波银行两大股东的股权角力也颇有看点。三季报显示,宁波国资系与华侨银行系皆呈现出加仓迹象。

  其中,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从半年报的20%,一跃升至21.60%,也将宁波国资系持股比例升至22.94%。

  而紧随其后的华侨银行则较为隐蔽地增持。从持股比例看,华侨银行和华侨QFII席位持股比例仍为20%。但实际上华侨银行系资金合计增持2776万股宁波银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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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时隔三年后,宁波银行股权再有大变化。

  值得玩味的是,两大股东此番并未采用在二级市场上增持的模式,而选择了另辟蹊径。

  2017年末,宁波银行成功发行了100亿元可转债,两大股东全力参与了优先认购。而此次两大股东再度增持,选择了“债转股”模式。

  从三季报转债持仓看,第一大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已经消失在前十大持有人榜单之中。根据转股数据推算,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在9月初选择了整体转股,从而加大了其持股比例。

  数据显示,三季度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增持了1.11亿股宁波银行股份,这与其持有可转债转股规模相一致。与此类似,华侨银行系共计减持了500万张可转债,也与其增持的股份数相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华侨银行在20%的原有外资持股红线之前,选择了止步不前。从三季度数据看,华侨银行以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宁波银行20%股份,已经达到了此前外资行持股上限。

  我国《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

  不过,在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已经取消。

  2018年8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华侨银行仍保留持有1499万张“宁行转债”,并未进行转股。其未来突破20%持股,仅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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