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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上证国企100ETF
基金类型: 开放式指数

 

基金编号:
基金规模: 1.19亿(2012-06-30)
基金注册地:
基金发起人:
基金期限:
投资方向:
联系方式:

基金简介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股票     90%以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建仓期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1%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之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
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 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 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依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5. 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6.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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