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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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编号: | ||
| 基金规模: | 56.79亿(2012-09-30) | |
| 基金注册地: | ||
| 基金发起人: | ||
| 基金期限: | ||
| 投资方向: | ||
| 联系方式: |
基金简介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在充分注重投资组合收益性、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本的长期稳定增值。
现金、政府债券
股票 60%--95%
非股票类资产 5%--40%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细分、个券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全过程中。
1、资产配置
(1)本基金基于对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角度的综合分析,充分研判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及相关性等因素,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力求减小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债券、权证等。其中,股票类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和未来可能出现的诸如中国预托凭证之类的股权类证券;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短期融资券、回购协议以及现金存款等。
2、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认为,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一个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也步入了一个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重要时期。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观在创新的推动下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产业转移也在因创新而不断加快:信息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知识传播应用进程的重要引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创新在对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能源科技创新正在为进一步化解能源与环境问题开辟新途径;材料科技创新将带来深刻的技术变革,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逐渐为人类认知客观规律、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展现新的前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3、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4、适时选择权证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
1、资产配置
(1)本基金基于对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角度的综合分析,充分研判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及相关性等因素,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力求减小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债券、权证等。其中,股票类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和未来可能出现的诸如中国预托凭证之类的股权类证券;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短期融资券、回购协议以及现金存款等。
2、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认为,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一个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也步入了一个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重要时期。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观在创新的推动下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产业转移也在因创新而不断加快:信息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知识传播应用进程的重要引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创新在对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能源科技创新正在为进一步化解能源与环境问题开辟新途径;材料科技创新将带来深刻的技术变革,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逐渐为人类认知客观规律、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展现新的前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3、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4、适时选择权证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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