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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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编号: | ||
| 基金规模: | 19.94亿(2012-09-30) | |
| 基金注册地: | ||
| 基金发起人: | ||
| 基金期限: | ||
| 投资方向: | ||
| 联系方式: |
基金简介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通过投资于具有合理估值的高成长性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现金 5%以上
股票 65%--95%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股票投资策略
(i)成长型股票的判别
本基金合同中所指的成长型公司是那些销售收入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判别标准为预期未来两年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ii)成长型股票投资策略
根据不同类型成长型公司扩张起源的背景因素,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并结合估值因素最终确定投资标的。在“自下而上”的研究中重点关注经营与管理、创新及融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基金经理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股票投资策略
(i)成长型股票的判别
本基金合同中所指的成长型公司是那些销售收入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判别标准为预期未来两年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ii)成长型股票投资策略
根据不同类型成长型公司扩张起源的背景因素,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并结合估值因素最终确定投资标的。在“自下而上”的研究中重点关注经营与管理、创新及融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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