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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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编号: | 20150009 | |
| 基金规模: | 0.503亿 | |
| 基金注册地: | ||
| 基金发起人: | ||
| 基金期限: | ||
| 投资方向: | ||
| 联系方式: |
基金简介
| 基金简称 | 中海可转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0003 |
| 成立日期 | 2013/3/20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03 (2015/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03 (2015/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51 (2015/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江小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激进债券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2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充分把握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风险收益特征,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上证红利指数×10%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机构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次级债、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 本基金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也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的二级市场股票将优先选择盈利增长稳定、过去两年连续分红且股息收益率排名居前的红利股票,传统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标的股票以及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发行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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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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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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